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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专利申请有哪些好处?

作者:广西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0 08:02:37

知识产权是怎么样的?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知识产权这种无形的东西,它是凝聚这人脑力中的劳动成功,也是有着重要的价值,自己东西的专利申请固然也重要。

玻璃纤维公主闪亮的彩绘瞳孔固定在你身上。当摇摆吱吱作响,你的女儿尖叫,熟悉的公主雕像困扰着你。然后你就会看到它:她是迪士尼白雪公主的褪色形象。她站在一个更难以辨认的灰姑娘旁边。当你凝视着公园的时候,你会注意到其他几乎可以识别的角色:一个阳光漂白的Barney恐龙,一个巨大的Bugs头。南宁商标注册公司你的女儿完全失去了蠕动。拥有这个公园的人必须侵犯某种知识产权,但是哪些知识产权?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了解商标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差异。

这两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都可以保护创意作品,但它们是从不同的方向进行的。版权和商标重叠,学会解除这些重叠权利是解释每个人保护的重要方式。版权:一个想法的表达迪士尼不拥有白雪公主或灰姑娘的故事。该公司无法注册会阻止任何人使用基础故事的版权。然而,迪士尼确实拥有以这些角色为特色的动画电影的版权。那些电影的版权究竟是什么保护的呢?版权注册可保护创意的特定创意表达。电影制片人做出了一系列选择。

他们写了一个剧本,动画片段,重要的是,设计了现在的标志性人物。迪士尼可以阻止某人直接复制他们的电影,但版权更进一步。迪士尼也可以阻止他人复制电影的组成部分:剧本,场景和人物。版权保护可以走多远取决于作品的表现力。在白雪公主的案例中,迪士尼做出了特别的创意选择,使这些角色成为标志性的:七个小矮人中的每一个都有自己的个性;白雪公主有她特别的发型和蓝色和黄色的连衣裙。

这些选择对于迪士尼的故事版本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并且是受版权保护的一部分。电影中最富有创意和表现力的元素是迪士尼创作的白雪公主的角色。因此,迪士尼不仅仅依靠版权来保护她。商标:对商誉的投资多年来,这些标志性的公主与迪士尼密切相关:他们的相似点装饰着玩具和衣服。女演员成为迪斯尼主题公园的这些公主。客户已将这些角色与迪士尼名称相关联。角色是公司产品的大使。

因此,当迪士尼必须在版权或商标保护之间做出决定时,他们同时选择了这两者。除版权外,迪士尼还选择注册商标,以识别和区分迪士尼作为商品的所有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客户已经开始将迪士尼与这些角色联系在一起,远远超出了他们来自的动画电影。这种关联是一种善意的形式。迪士尼销售的产品具有一定的消费者期望。迪士尼向儿童出售公主玩具。

迪士尼公主品牌产品提供面向家庭的娱乐。他们使用白雪公主,灰姑娘和其他公主来制作特定种类的神奇,迷人的迪士尼公主产品。那项业务并没有创造出来。迪士尼利用其受版权保护的角色创建了一个与客户相关的品牌。现在,当在产品上使用熟悉的白雪公主时,客户知道它来自迪士尼。而且,他们知道它是什么样的迪士尼产品。

迪士尼通过其商标注册,可以阻止他人使用其角色,以试图选择迪士尼努力创造的善意。侵权怎么办?要侵犯商标或版权,侵权人必须侵犯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内容。侵权者必须采取特定的表达方式(如白雪公主作为电影中的角色)或者选择公司建立的善意(白雪公主作为迪士尼公主品牌的一部分)。

对于公园里的玻璃纤维雕像,侵权行为是两者兼而有之。操场上正在考虑迪士尼在设计角色时所做出的决定。即使执行不够完美,再现迪斯尼角色的外观也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动画电影的关键部分。此外,游乐场使用角色的方式与迪士尼如何使用其公主密切相关。看它是否太近的测试可能令人困惑。陪审团必须确定游乐场是否使用白雪公主可能会让用户认为游乐场与迪士尼有某种联系。

玻璃纤维公主可能离迪斯尼乐园很远,但可以合理地认为雕像的制造者或公园的所有者将拥有迪士尼的许可权,以便使用其角色和商标。了解差异这些字符的使用说明了知识产权如何重叠。商标和版权可以保护同样的东西,但方式却截然不同。熟悉各种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让任何人分开商标保护的方面和版权保护的方面。它还说明了每个人都需要谨慎对待他人的创意内容

一、专利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专利侵权诉讼

1、专利侵权诉讼是指当专利权人或者厉害关系人的专利权利被他人侵犯时,在掌握一定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专利侵权诉讼的作用权利人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是有效打击专利侵权、维护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与向知识产权局提起的行政投诉相比,其具有以下特点:A、可以请求赔偿,有效弥补损失。知识产权局进行行政处理只能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不能裁定赔偿,而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提交的诉讼请求、侵权证据等裁定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的损失。B、判决或裁定结果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知识产权局进行的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程序的判决或裁定具有终局性效力。

商标查询没有相同或近似就能注册成功吗?不能,商标查询是指南宁商标注册申请前期由申请人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或自行到商标局官网上查询比对与在先申请的商标查询有无近似的工作。商标查询有半年左右的盲查期,对还需要审查多个环节,不是说查询完无近似就能申请成功的。我司为您介绍商标查询没有相同或近似就能注册成功吗?为什么查询之后还注册不成功呢?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

1.商标缺乏显著性或商标注册的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用的词汇,商标局是不予以注册的。

2.如果与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在查询时还没有进入商标数据库的,两者时间较近查询结果是有时差的。

3.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委托代理机构只能通过自身经验对其做出分析,其分析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商标局的审定意见。

4.组合商标中,一部分近似了也会收到商标局的驳回,可能会部分驳回,也有可能整体被驳回。

5.委托代理机构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查询的主体名称,实际中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由于有字体,色彩,结构等一系列的差异,以会导致查询结果有一定的误差,不能完全的反应近似或相同。

我们公司提醒:查询只是商标注册中的一个重要流程,商标申请是非常复杂的,查询不全面都会有影响,而且材料的准备,审查,分类,都很严格的。建议您申请还是要找专业的机构委托办理,我们公司是您的不二选择。自己申请成本太高,浪费精力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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