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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企业商标变更的具体作用

作者:广西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0 08:24:53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载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益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随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立和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订立而成为世界各国对智力成果权的通用名词。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有关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九项内容。

经营公司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的发生,但遇到了意外发生或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很多公司的负责人就会有把公司转让出去的想法,但是对于转让公司的各种手续并不清楚,这个时候就需要代办公司转让来帮助你了,双方委托过程中需要进行商谈,但是商谈也是有技巧性的,接下来代办注册公司转让为您讲解公司转让代办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公司转让代办需要分为不同的情况:其中需要注意到的是公司的类型,主要分为个人公司转让代办和民营或国企、上市公司转让代办,针对不同的情况注意事项不一样,但是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接下来注册公司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个人公司转让代办注意事项

①、个人独资公司无法转让股东也不能转让,而个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转让(特殊规定除外)。

②、个人有限独资公司转让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不是必须需要公证。

③、个人公司资产的盘点:需要对固有资产进行盘点,然后进行估价,包括租用的场地和基本的设施的价格。④、个人公司的债务问题,要明确这债权属于谁并解释清楚。

⑤、个人公司无不良经营记录,否则会直接影响你的经营信誉和正常的营业。

⑥、个人公司工商变更、税务变更等手续完善

二、不属于个人公司转让代办注意事项

①、基本注意事项:对固有资产进行盘点,然后进行估价,包括租用的场地和基本的设施的价格;并要对已经卖出去的服务进行定价,如年卡。检查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这些都是基本代办注意事项。

②、财务检查注意事项:检查在经营以前是否存在违法活动、年检是否每年按时参加、查看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垫资是否到位、账目是否合法等。

③、双方需要签订协议合同,并且符合相关部门法律规定,条款当中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在先权利,是商标法的术语,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下文我们将对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权、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未注册商标权专门作出说明,这里我们先对《商标法》第31条前半段中的“在先权利”作一说明。

(1)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将与他人企业名称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企业名称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属于对他人企业名称权的侵犯。

(2)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南宁商标注册,属于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

(3)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他人对自己合法取得的外观设计享有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可或授权,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他人外观设计作为商标注册,属于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

(4)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的姓名作为商标或商标组成部分,可能对他人姓名权造成损害的,属于对他人姓名权的侵害。

(5)肖像权。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将他人的肖像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属于侵犯自然人肖像权。

(6)特殊标志权。根据国务院《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之规定,特殊标志是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践中同样是商标局)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受法律保护。

(7)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现代社会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也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给予保护,属于一种在先权利,申请注册商标不应侵犯他人该项权利。

(8)奥林匹克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人依照该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

如何判定商标是否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如何判定商标是否侵权?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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